二次元

男子绑架女友表弟索要分手费被判重刑物业

正义广西 月22日电(通讯员 周俐佐)张某因经常虐待、殴打女友,致使女友与其分手。不想分手的张某三番五次骚扰女友要求复合未果,竟伙同他人绑架女友表弟索要 分手费 。近日,经广西龙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龙胜县法院以绑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拘役五个月。

被告人张某与龙胜籍女友在上相识,2011年9月份开始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张某多次虐待、殴打女友,女友多次逃走但都被张某找回,但女友不愿再与张某共同生活,张某遂逼女友写下两张各一万元 分手费 的保证字条,将其放走。2012年5月,张某再次来到龙胜县乐江乡找女友未果,便发短信欺骗女友讲其表弟在其住的地方,女友信以为真而赶去。2012年6月29日,张某再次殴打女友致其流产,女友再次逃离张某。之后张某多次打、发信息威胁女友索要 分手费 ,并称若不给 分手费 就绑架其表弟。

2012年10月 0日张某在临桂县与被告人潘某相识,并谎称在龙胜县有一老板欠其两万元钱,提出与潘某一起到龙胜县抓老板的儿子,逼老板还钱,事成后给潘某人民币1000元作为报酬,潘某表示同意。11月1日,张某伙同潘某从临桂县乘班车到龙胜县城,张某用人民币200元雇请司机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到乐江乡乐江街。当晚18时许,在某小学校门口,将女友的表弟游某某(12岁)带上车。张某即发短信和打给女友,以游某某人身安全相威胁向女友索要 分手费 人民币10000元。女友遂打报警,当晚19时张某、潘某在返回龙胜县城途中被公安民警拦截抓获。

负增长13.43%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勒索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绑架罪,被告人潘某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武汉治白癜风
西宁治疗妇科医院哪好
拉萨哪家医院治疗男科好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