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鸽子飞起小说
这些年来,我居无定所的走过许多城市,也爱过一些人。
昨天夜里还在和我上床的男朋友,今天却已成了前男友。
实话实说,思成是个很不错的人,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
对于他,我没脸说问心无愧,因为通常把问心无愧挂在嘴上的人,要么是占了便宜的人,要么是犯了错却没意识到的人。
我没占到便宜,因为我失去了他,之所以失去,是因为我犯了错,有些错,一旦犯了,就再也无法回头。
直到现在,我满脑子都是他打开门时的那张脸,以及看见我时脸上冰冷的神情,比神情更冷的是他说出的话,对不起,我姓钟的不养婊子,你滚吧。
门在我眼前砰的一声关上了。
仿佛那砰的一声,对于我这一生来说,有什么特殊的意味,我说不清。
门再次打开,两个行李箱被扔出来,一个砸中了穿着高跟鞋的我的脚,很疼,我的脚不自主的稍微挪了挪,他注意到了,如果是以往,他会马上蹲下来帮我揉脚,但是现在,他视而不见。
再次打开的门,再次关上了。
我就那么站着,像个木偶,空气中的一切都静得可怕。
那扇门,离我那么近,那么远。
我能看清门上的木质纹路,能清晰的听到,他的背重重靠在门上的声音,他蹲下去时衣服和门板摩擦的声音,他努力不发出声音的哭泣的声音,打火机点烟的声音,那声音每隔几分钟,就响起一次,他大口吸烟的声音让人心疼,我知道,我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抱着他的腰,撒娇让他不要抽了。
我的腿,已经麻木,可能心也麻了。
自始至终,我没有吵,也没有闹,因为我没有吵闹的资格,吵闹也只能让我更加狼狈。
他没给我解释的机会,因为解释,掩盖不了事实,我也并不打算编故事,我已经背叛了他,不想再欺骗他。
门后传来他扔掉空烟盒的声音,他大步离去的声音。
这声音里,有他的痛苦,他的挣扎,他的屈辱。我和他,就在这声音里结束了,也许是在之前的那砰的一声里就已结束。
我是他的初恋,他却不知是我第多少个男朋友了,他正在经历的这些经历,我都经历过,经历得多了,心就麻了,所以他现在的感受一定比我强烈十倍。
每一个正经历初恋的人,都痛恨背叛,痛恨欺骗,我曾经也一样。
现在,我布满了老茧的心里,仅存的只有对不起,和舍不得。
我的挎包里还躺着一条给他新买的围巾,我没机会亲手给他戴上了,只好轻轻的,沉重的放在他的门前。
如果在几年以前,我也许会在这一扇门前哭着跪着等他再一次开门,也许会抱着他的腿,乞求他的原谅,虽然我知道那样看起来很蠢,但是对于初恋的人来说,通常都很管用,但是现在,我默默的离开了。
两个沉甸甸的行李箱,对于我来说,虽然可以应付,但还是有些犯难。
记得以前,我总是像个孩子般坐在行李箱上,他推着我走。
初到这座城市,我的行李还装不满一个背包,现在却堆满了两大箱子,它们之所以沉重,是因为除了我的琐碎,还装着我和他之间的所有的回忆。
我和他都来自四川,老家相隔并不远,我们甚至在同一所小学里念过书,只是他比我高两个年级,我们从未见过面,却在来上海的长途车上相识。
个子娇小的我,想把背包放到行李架上,试了几次都没成功,正当绝望时,一双手伸向了我绝望的上空,轻而易举就让我的背包待在了它该待的地方。
我对他说,谢谢。
我们的故事,就从这一句谢谢开始。
他长得并不帅,就算婉转的说,也只能算是普通,一头很短的圆寸,显得干净利落,我不知道的是,在两三个礼拜之前,他还留着一头足以扎成辫子的长发,像个艺术家。
他的眉毛很搞笑,像是两把狂野的扫帚,有一把扫帚的末端还分岔了,像是八国联军之外的一小股势力,兀自上扬着,与大部队背道而驰。
单眼皮,塌鼻子,嘴唇倒是厚度适中,看起来老实巴交,一张脸在不笑的时候看似很严肃,但其实他偶尔也会显露出一点点幽默天赋。
就是这么一位第一眼看去绝不会让人产生多大兴趣的人,一路上照顾着我。
与女孩子同过车的人都知道,女孩子坐车通常很麻烦,我只是比通常更麻烦一点,所以他只好不厌其烦的帮我拿水,递小吃,在包里找我的粉饼和眉笔。
我有些不敢相信一个二十二岁的男人居然不认识什么是粉饼和眉笔,由此看来,他可能还是个处男。
我性格外向,他比较慢热。外向的意思是话多,慢热的意思是聊着聊着也就熟了。
我想感谢他,我感谢他的方式,就是调戏他。
如果他是另一个人,可能我不太会这么干,但是一看到他那张老实严肃,偶尔还会脸红的脸,我就忍不住想逗他,掐鼻子,揪耳朵,挠痒痒掏裆,无所不用其极,他有时会不理我,但他越是不理我,我就越是要逗得他理我,他假装板起脸来,但是吓不住我,他只好捉住我的手,不让我动,但女人的优势就是柔软,我手不能动但是身体还可以,所以我歪在他怀里,嘴凑上去亲他,他躲开了。
他躲开的那一瞬间我有些讶异,我没想到他会躲开,而且那样子还像是吓了一跳,一般来说遇到这种好事正常人都不太会躲,就算明明能躲而且应该躲开也不会躲,他不但躲开了,而且居然还会吓一跳,我有些不淡定了,我们尴尬的凝视着,几秒之后,这货居然还抢了句偶像剧里女主角的台词,看着我问,你想干嘛?
我想抽他,太伤自尊了。车进入隧道,借着黑暗,我立马爬起来正襟危坐,转念一想,我不能认怂,否则在他眼里我指不定会变成什么样的货色,要是被这么个长得不帅的家伙看扁了就亏大了。
我一咧嘴,转头给他来了个标准的假笑,嘿嘿。
他说,牙挺白。
白你大爷。我像个女流氓似的抱着他的脑袋吧唧就是一口,这回他没躲过,结结实实被我亲了个正着。
我仰着头用胜利者的眼光戏谑的看着他,他愣愣的用雕塑似的眼光看着我,车出了隧道,光明随之而来,我俩眼对眼,好像更尴尬了,于是一齐转头看向别处。
别处没什么好看的,他只好又看向我,发现我正在看他,立马躲开。
我掰回了一城。于是又开始调戏他,是你的初吻啊?
不是。
那你的初吻给谁了?给我讲讲呗。
狗。
谁啊,你这么恨她?
不是,家养的狗,小时候老舔我来着。
噗嗤。
你笑什么?
没什么,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
交过吗?
没有。
那我当你的女朋友吧!
啊……太快了吧,我们才刚认识啊。
一见钟情,不懂啊?
他不再说话,像是在分析我话中的真假,又像是在考虑答不答应。
让他想去吧,我靠在他肩膀上,也不再说话。
天渐渐黑了,我们在一个服务站吃过饭,我能感受到,上车之后,他对我的态度,有了一些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变化。
那天夜里,我躺在他怀里,他趴在我背上,我们在秦岭的山腹里入眠,像是一对真正的情侣,醒来之后,我们真正的接吻了。
你,给我买。
为什么呀?
因为你都是我的男朋友了呀。
什么呀,我们这才……
不管,你都亲我了。
那是你先亲的我好吧?
那后来你是不是也亲我了?
是,不是,怎么我……
你就说买不买吧?
好好好,我买,我买行了吧,到上海给你买!
这还差不多。
借着黑暗,看似老实的他,也开始不老实,而我,向来就不太老实。
一路上的事,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寻求刺激,而对于他来说,则更像一场春梦。
到达上海九亭,我的闺蜜来接我,我对他说,不要太想我哦,这是我的口头禅。
看着我离开,他有些恋恋不舍,尽管留了联系方式,但是我想,上海这么大,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事实证明,现实的安排,比电影情节更巧妙,他和我闺蜜的住处,只相距五分钟的车程。
我们又见了面,他请我和我闺蜜吃饭,其实是我要求的,因为通常女孩子都爱对男孩子说,你请我吃饭呀,而且都能说的理直气壮,男人请女人吃饭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刚好他看起来好像也挺有钱,不过后来才知道,他其实也是个穷光蛋。
吃完饭,闺蜜见他男朋友去了,我和他逛街。后来他总结出了一条经验,那就是千万不要跟你对她有好感的女孩子逛街,否则你会忍不住的为她掏腰包。
我在前面逛,他在后面买单,像是个移动的提款机,我感觉挺幸福,也感觉他挺傻,后来我实在不好意思了,才罢休。
我们在他家发生了关系。
其实我不过是想以这种方式来作为他的金钱补偿,而这对他,却意义非凡。
他说,我们这是不是有点儿快啊?
我想的却是,他会不会因此而看轻我,所以我附在他耳边,不止一次的说,我不是个随便的人。
被冲昏了头脑的他,随口说,我知道。
我看见他桌上有一部像是女人用的,于是用质问的口气问他,你不是没女朋友吗?
是没有啊。
那这谁的?
他连忙辩解,我的,前段时间流行超薄,买来用了没多久,感觉像个娘们,就扔那了。
啧啧,有钱人!我装作漫不经心,反正你不用,干脆给我算了?正好也不用你买新了。
行,拿去吧。
那几天,他和闺蜜带着我到处疯玩,全部由他买单。
晚上,我就住在他家,其实我对他并没什么感觉,只不过是享受自己的一切都有人买单的感觉,或者说走哪都有个男的在后面跟着的安全感。
他脾气挺好的,对我鞍前马后,百依百顺,只是后来时间久了,有些问题才慢慢显现出来。
半个月后,都熟悉了,我直接把行李也搬到了他家。
而在他的心里,我跟他过夜的那一晚,就已经是他女朋友了。
他说,我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是我结束了他的处男生涯,通过许多诸多蛛丝马迹来看,他并没有说谎。
而我真正把他当作男朋友时,却是两三个月以后,之前说过,他长得并不帅,在我所有的前男友中,他也许是长得最普通的一个,也不懂什么浪漫,我之所以接受他,不为别的,因为他对我好,非常好,而且没什么心眼。
我过生日的那天,在家睡觉,他几乎跑遍了整个车墩,给我买回了一大堆生日礼物,吃的,穿的,玩的,甚至还有一套保暖内衣,他说,天快冷了,怕你冻着,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生日礼物,就都买了些。
后来我说,我喜欢机器猫,他当晚就抱回来一个,放在我面前,说,我就是你的机器猫,你的愿望,我都帮你实现。
上海的冬天很冷,他租的房子条件并不太好,没法洗热水澡,他就每天晚上帮我洗脚,直到有一天,他说,你帮我洗。
我说,不。
他就不再帮我洗了。
他的嘴挺笨的,大多数时候都说不过我,有天,我们都不想洗碗,我非让他洗,他问,女人的活儿都让我干了,要你干嘛的?
我说,要我好看。
他接不上来,只好乖乖的洗碗。
说实话,我挺懒的,家里的活都是他干,他有时候也反抗,问我,凭什么?
我说,因为你是我男人。
是你男人就得干活儿啊?
嗯哪。
看着他气嘟嘟干活的样子,我老是想,嘴笨的男人,真可爱。
事实上,我们的兴趣爱好或者习惯,都大不相同,他喜欢那些老掉牙的比如腾格尔容中尔甲一类的草原歌曲,我喜欢电音和非主流,他喜欢所谓演技派的好多丑了吧唧的演员,我喜欢小鲜肉。
他不吃辣,我无辣不欢,很多时候,他都顺着我,而我,顺着自己的性子。
有时候我会想,找一个能够忍受自己这臭脾气一辈子的人结婚,也挺好的,哪怕他不帅。
后来,也许他实在忍受烦了,我们就开始吵架。
他尝试着想让我做一些事,但是我实在太懒了,通常都只凭心情。
天很冷,他让我起床帮他倒一杯水,我说,好冷,不想起来。
他没有说话,自己起床倒了一杯水,坐在椅子上抽烟,等我起床,化妆,送我去上班。
第二天,他又说,帮我倒一杯水。我撒娇,好冷啊,你自己倒。
他有些生气,你连一杯水都不愿意帮我倒,还会为我承担其他事情吗?
我说,不就一杯水,你至于嘛?
你自己坐公交车吧,我不想送了。
晚上,我们都下了班,他依旧不想跟我说话,可是心软的他,被我一顿饭就哄好了。
公司有些男同事有事没事就往我跟前凑,下了班也经常打找我。
他吃醋了,质问我为什么要把给别人,我说是别人在公司记录本上抄的,其实不是。
我撒谎了,我不太愿意拒绝别人,何况是帅哥,何况他们还经常请我吃饭,在和他们有意无意的聊天的时候,我总会在心里把他和他们作对比。
在我眼里,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每一个女孩都渴望被好多人喜欢,被好多人追。
上海的冬天越来越冷,我不想上班了,他说,不上就不上吧,我养你。
我当然知道,他不过是想让我跟那些老向我套近乎的家伙离远一点。
他们像一群苍蝇,有天,一只苍蝇打来刚好被他逮了个正着,他把对方骂了个狗血喷头,我在心里暗笑,这种感觉真好。
共 5979 字 2 页 转到页 【编者按】爱情是因为想和他牵手一生,白头到老,可惜“我”是有着不少情史的女人,尽管那都是亏欠一生的情债,但是她却自甘堕落。他虽然长相平凡,但是他无怨无悔的付出,终于打动了“我”的心,好像有了点爱情,可惜的是,劣性难改,再次移情别恋投怀送抱。不知道她幼稚可笑行为的背后,是否会经受的起一生的良心拷问。小说语言流畅,一气呵成,倒叙穿插自然,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却令人难以接受,人物鲜活。欣赏佳作,推荐赏阅!【:老土】
1楼文友: 14:08:20 欢迎老师赐稿江山系统短篇小说栏目,小说文笔厚重,对现代社会年轻人的情感问题一针见血指出,令人深思。感谢您的精彩! 老土祝您写作愉快!
回复1楼文友: 19:08:54 您过奖了,木叶初来乍到,还请老师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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