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灵异

解读住建部新规征求意见房地产交易可能将告.鼓励

解读│住建部新规征求意见,房地产交易可能将告别公摊面积

在公摊面积比例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产权置换的面积指标极易产生纠纷,使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受损。

——王有银(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一项新规征求意见稿显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对此,有人提出,房地产交易可能将告别“公摊面积”。

那客户和SEO都认同这是个死站。近一年来,舆论密切关注的“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现象有望终结。

王有银律师

对此,国内土地法专业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表示,取消公摊面积不仅对购房者意义重大,而且对被拆迁人来说

,也将产生不小的影响:

一是杜绝拆迁方通过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概念的差异压缩安置面积;二是让选择产权安置的被拆迁人真正能够享受到补偿协议中约定的面积,避免出现“108平方米的回迁房,公摊面积达50%”的尴尬局面。

公摊面积成开发商“摇钱树”

108平方米回迁房,可能一半面积都“被公摊”

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买100平方米得70平方米”,个别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比例甚至超过50%。公摊面积的“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

近年来,在拆迁过程中围绕公摊面积比例的争议屡见不鲜,一些高比例公摊面积的安置案例让人瞠目结舌。

此前,“中国之声”曾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棚改安置小区东直家园的回迁户反映称,他们的回迁房部分房屋的公摊面积超大,一套建筑面积为108平方米的回迁房,使用面积只有54平方米,部分回迁房的房屋公摊面积比率高达50%。

针对这一问题,王有银律师表示,若此次意见稿通过,“住宅建筑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延伸至拆迁领域,可杜绝拆迁方通过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之间的不同压缩安置面积。如果在补偿协议中明确了安置面积,即套内面积,可避免出现公摊比率过高、损害拆迁户安置利益的情况。

律师观点

取消“公摊面积”可减少拆迁中的安置纠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于是,在现实生活中产生了置换房屋的面积问题:若被拆迁人的房子是平房,并没有公摊面积,在1:1置换高层的情况下,实际使用面积将会减少。按照这类情况进行“一比一置换”,原本无公摊面积,置换后包括公摊面积。这一情况将不能有效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违背了“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这一拆迁原则的制定初衷。

由于国家对“安置房是否包含公摊面积”以及“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的规定又有所不同。若当地对于“公摊面积”并未进行相关细致规定,被拆迁人可参考“拆一还一”和“不降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的原则性规定,估算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

在公摊面积比例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在产权置换的面积指标中极易产生纠纷,使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

对此,王有银律师表示,取消“公摊面积”可减少拆迁中的安置纠纷,解决“补偿面积缩水”的问题。补偿协议中的置换面积不再产生争议,拆迁户可不再需要在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多个指标上,与拆迁方“斗智斗勇”。

王有银律师还提示公众,被拆迁人不可仅关注“房屋面积”,关于置换的房屋性质也要多加考虑。比如,认真考察房屋的合法性,千万小心房屋是否为“小产权房”或无证房屋,以免日后产生相关纠纷。

照片:来自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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